行业动态

  • 什么是放射性气溶胶?

    什么是放射性气溶胶?    2016-09-09   放射性气溶胶是放射性固体或液体微粒悬浮在空气或气体介质中成的分散体系。气溶胶不稳定,小于0.1微米的微粒在气体中作布朗运动,不因重力作用而沉降;1~10微米的微粒沉降缓慢,悬浮在空气中较久。放射气溶胶的电离效应高、浓度低、微粒上易带电(由放射性衰变产生)。放射性气溶胶是造成人体内照射的主要威胁。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0

    2018-04-02 小沐 11

  • 常见的辐射强度和剂量单位有哪些?

    常见的辐射强度和剂量单位有哪些?    2016-09-09   公众对核辐射相关专业术语比较陌生,常用的描述辐射强度和剂量的量和单位如下:   放射性活度:表示放射性元素或同位素每秒衰变的原子数,单位是贝克勒尔,简称贝可(Bq),这是为了纪念100多年前首次发现天然放射性物质的法国科学家贝克勒尔。1Bq的定义是每秒钟有一个原子核发生核衰变。   吸收剂量:吸收剂量是最基本的剂量学的物理量,是指射线与物体发生相互作用时,单位质量的物体所吸收的辐射能量的度量。单位是戈瑞(Gray,Gy),1Gy=1焦耳/千克。可以看出,吸收剂量是一个描述物质吸收辐射能量大小的量。空气吸收剂......

    2018-04-02 小沐 92

  • 监测结果处于当地本底涨落范围内是什么意思?

    监测结果处于当地本底涨落范围内是什么意思?    2016-09-09   人们生活在地球上总是受到天然存在的辐射照射,包括宇宙辐射、陆地γ辐射、氡及其衰变子体、环境介质和食品中天然放射性核素等,食物、房屋、天空大地、山水草木乃至人们体内都存在着辐射照射,又称为天然本底辐射。不同地区的天然本底辐射是不同的,同一地区的天然本底辐射监测结果也会有正常的波动,这种波动范围称为本底涨落范围。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0

    2018-04-02 小沐 34

  • 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成因是什么?

    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成因是什么?    2017-02-28   环境问题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为帮助公众更加准确、科学认识环境问题,本报特开设“专家解惑”专栏,邀请专家就热点话题解疑释惑。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柴发合   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是重污染天气形成的内因,静稳、小风、高湿以及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则是重污染天气形成的外因。目前,细颗粒物(PM2.5)是对我国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最大的污染物,不管是从超标城市的数量、各城市超标的程度分析,还是从对重污染天气贡献的角度分析,PM2.5的影响都远远大于其他污染物。大气PM2.5污染的来源主要包括一次颗......

    2018-04-02 小沐 87

  • 发达国家有哪些大气治理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发达国家有哪些大气治理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2017-03-03   区域重污染频发、大气能见度下降和多数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已成为我国面临的最严重环境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也曾经历过严重的大气污染事件,通过大量的科学探索和持续的治理实践,这些污染问题逐步得到了有效控制,为我国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和加快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了借鉴。   1.发达国家经历了漫长而艰巨的大气污染防治历程,从污染高峰到空气质量达标需要大约30年~40年的艰苦努力。   从发达国家大气污染的历史来看,严重的污染事件直接加快了大气污染治理的进程。   欧洲大气污染治理始于1952年发生在英国的伦......

    2018-04-02 小沐 96

  • 土壤修复市场竞争格局分析 财政支持吸引潜在进入者

    北极星环保网讯:由于土壤污染具有滞后性,而且过去在土壤污染物的识别和监测中还存在诸多困难,使得土地污染问题在过去受到关注较少。工业企业搬迁遗留遗弃场地是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产物。污染企业搬迁在各大中城市得到了大力实施,如海河流域的北京、天津、东北老工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由于污染土地的环境问题已成为土地再开发过程中的一个障碍。目前一些位于城市中的老工业区由于污染问题不能进行再开发,

    2018-03-30 尹群君 0

  •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672/2018-00297分类:  环境科技及其管理信息\环境标准发布机关:   环境保护部生成日期:  2018年03月12日名  称: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公告文  号:   公告2018年第

    2018-03-30 尹群君 0

  •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

    中国环境报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9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严肃问责。  对此,7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均责成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全面开展核查,严格立案审查,依法依纪审理,查清事

    2018-03-30 尹群君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