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处理动图 | 污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盘点
1.深度处理可分为哪几类?
污水深度处理除了主要的一般的处理方法,如化学混凝、沉淀和气浮、消毒等,还有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膜分离法、高级氧化法、湿式氧化法、湿式催化氧化法、超临界水氧化法、光化学催化氧化法、电化学氧化法、臭氧法等。根据处理的原理可以将其分为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物理化学法四类。
1)物理法
通过机械截流等原理将污染物从水中除去。最简单的机械截流方法是过滤,单纯的过滤通常采用石英砂为滤料,对悬浮物及胶体有较好的去除效果,出水的浊度、SS通常较低,对COD及色度也有一定的效果。
2)化学法
通过化学沉淀、化学氧化等原理将污染物从水中除去。混凝沉淀工艺是污水深度处理中最常用的工艺,我国大多数污水厂在深度处理中采用此方法。化学氧化是各种高级氧化技术的基础,它是使用各种化学氧化剂将污染物氧化成微毒无害的物质或转化成易处理的形态。常用的化学氧化剂H2O2、CIO2、 KMnO4等。
3)生物法
利用微生物自身可对有机物、含氮化合物、含磷化合物等物质进行分解吸收来产生能量及营养物质的特性,培养出某些特定的微生物,利用它们的这种特点处理污水中的污染物质,达到水质净化的目的。生物处理法一般运行费较低,生物驯化成熟后,通常无需人工强化,在其自身生长的过程中就可将水中的污染物质去除,流程简单易于管理,包括好氧处理和厌氧处理两大类。
4) 物理化学法
借助物理化学的共同作用将污染物从水中除去。常见的有吸附、离子交换、膜处理法等。这些方法处理对象范围广,不会引入反应副产物,已成为水处理技术新的发展方向。但这些方法处理设备负责,运行管理费用较高。
3.深度处理的对象有哪些?采用什么处理技术?
根据二级处理技术净化功能对城市污水所能达到的处理程度,在它的处理水中,一般情况下还含有相当数量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即是深度处理的对象,主要有水中残存的悬浮物(包括活性污泥颗粒)、色度、臭味;水中残存的BOD5、COD等有机物;氮、磷营养元素;细菌、病毒等有毒有害物质及部分溶解性无机物、无机盐。
对于残存的有机物,悬浮状态的可以采用微滤、混凝沉淀等处理技术;溶解状态的可采用混凝沉淀、吸附、臭氧氧化等技术;对于营养元素,可采用吹脱法、生物脱氮等技术进行脱氮;可采用化学除磷法、生物除磷法进行除磷;对于细菌病毒,可采用臭氧氧化、消毒等技术进行去除;对于溶解性无机物、无机盐,可采用反渗透、电渗析、离子交换、超滤等技术进行去除。
污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
弗斯特利普除磷工艺流程
巴颠甫脱氮除磷工艺流程
传统活性污泥法脱氮工艺
电渗析装置
臭氧与污水的混合反应器
氨气脱除塔
传统活性污泥法脱氮工艺
两级生物脱氮工艺
合建式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脱氮工艺
液氯消毒工艺
臭氧消毒流程
厌氧塘功能模式
好氧曝气塘
兼性曝气塘
快速渗滤系统
4.深度处理在污水处理中是如何应用的?
通过二级处理技术净化后,二级处理出水通常还含有BOD5、COD、SS、氨氮、P、细菌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含有以上污染物的污水如果直接排放,对天然水体会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也不适于回用。
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度处理。经过深度处理可以去除水中残存的悬浮物,脱色,除臭,使水进-步得到澄清;可以进一步降低BOD5、COD等指标,使水进一步稳定;能够脱氮除磷,消除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因素;消毒杀菌,去除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经过深度处理的水能够排放任何水体,补充地面水源;回用于农田灌溉、市政杂用等;作为冷却水和工艺用水的补充用水。回用于工业企业;用于防止地面下沉或海水人侵,回灌地下。
5.污水回用的概念及其特点是什么?
将废水或污水经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或生活杂用被称为污水回用。污水回用的范围很广,可用于工业上的重复利用、水体的补给水到生活用水。污水回用既可以有效地节约和利用有限的和宝贵的淡水资源,又可以减少污水或废水的排放量,减轻水环境的污染,还可以缓解城市排水管道的超负荷现象,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6.再生水和中水的概念是什么?
“再生水”起名于日本,“再生水”的定义有多种解释,在污水工程方面称为“再生水”,工厂方面称为“回用水”,一般以水质作为区分的标志。其主要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再生水是城市的第二水源。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是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减轻水体污染的有效途径之一。再生水合理回用既能减少水环境污染,又可以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矛盾,是贯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中水即再生水。是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中水”一词来源于日本,因其水质介于给水(上水)和排水(下水)之间,故名中水。建筑中水系统是将建筑或小区内使用后的生活污水、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回用于建筑或小区作为杂用水的供水系统,它适用于严重缺水的城市和淡水资源缺乏的地区。
7.污水回用的对象有哪些?
污水回用的水源可以选择:
①建筑小区内建筑物杂排水;
②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
③相对洁净的工业排水;
④小区生活污水或市政排水;
⑤建筑小区内的雨水;
⑥可利用的天然水本(河、塘、湖、海水等)。
含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类污染物(比如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水不得作为回用水源,二类污染物超标的排水不宜作为回用水源。
8.污水回用的水质标准有哪些?
2000年始,由国家建设部组织陆续编制和颁布了一系列城镇污水再生利用于不同用途的水质系列国家标准,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补充水源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业用水水质》。这一标准的实施使得我国城市污水再生水工业用水水质有标准可依。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适用于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和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回灌地下水水质》 (GB/T 19772——2005),适用于以城市污水再生水为水源,在各级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外,以非饮用水为目的,采用地表回灌和井灌的方式进行地下回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适用于以城市污水再生水为水源,作为工业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用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等用水水质控制标准。此项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明确了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为工业用水的20项重要的控制项目指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 20922——2007),适用于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为水源的农业灌溉用水。上述标准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水质控制项目、指标限值、利用方式、取样、监测分析方法及频率规定等。
9.污水回用的常用工艺及典型流程有哪些?
通常污水回用处理系统由3个阶段组成:前处理技术、中心处理技术、后处理技术。前处理技术是为保证中心处理技术能够正常进行而设置的。当以生物处理为中心处理技术时,通常以一般的一级处理技术为前处理。当以膜分离为中心处理技术时,则将生物处理也纳人前处理内。
中心处理技术是各系统的中间环节,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中心处理技术分为两类,一类为生物处理技术,另一类为膜分离技术。
后处理设置的目的是使处理水达到对回用水规定的各项指标。滤池去除悬浮物;通过混凝沉淀去除悬浮物和大分子的有机物;溶解性有机物则由生物处理技术、臭氧氧化和活性炭吸附加以去除;杀菌则用臭氧和投氯进行。
以下为污水回用的几个典型工艺流程:
1)以生物处理技术为中心处理技术的工艺
2) 以膜分离技术为中心处理技术的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