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生活垃圾管理现状:收运成本是处置设施运营成本的两倍以上
概况:加拿大行政区划分为十个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魁北克省、纽宾士域省、爱德华王子岛省、新斯科舍省、纽芬兰省)和三个地区(努纳武特、西北地区、育空),全国人口3515万。
在加拿大,各省和各地区负责对城市固废的管理工作进行规制,而执行实际管理工作的则是地方政府当局,以及与地方政府签订了管理合同的废物管理企业。此外,从事废物管理业的企业也会与工业、商业及机构类的废物产生者签订合同,提供废物管理服务。
根据加拿大政府公布的最新数据,该国废物产生量在2002年到2006年期间持续上升,之后开始下降,在2010年达到最低值,之后又重新开始上升,于2014年与2008年基本持平。直到2014年,该国管理废物的最主要方式仍然是进行填埋及焚烧(没有能量回收手段)。在接受填埋及焚烧处置的废物中,有37%为生活垃圾,而另外的63%则是其他城市固废。
在人均处置量方面,2014年时为706千克,比2002年时的768千克下降了8%;在同一时期内,人均回收利用及能量回收量从212千克上升到了255千克,涨幅大约为20%。
2010年,加拿大各地政府用于废物管理的支出为29亿加元,与2008年相比上升了12%。收运支出占废物管理成本的主要部分,紧随其后的则是进行废物处置造成的成本(5.17亿加元)和缴纳填埋税造成的成本(4.25亿加元)。在2010年,加拿大全国人均用于收运的支出为36加元,用于运营处置设施的成本为15加元,用于运营回收利用设施的成本为5加元,而用于运营有机废物处理设施的成本则为2加元。
废物产生的预防与减量化
预防与减量化在加拿大废物管理体系中的位置
废物产生的预防与减量化指完全防止废物的产生,不让其进入回收利用、能量回收、剩余废物处置这三个后续阶段。进行废物产生预防与减量化的方式包括:
1、在生产层面对废物的产生进行上游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更好的环境管理,从而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次生原料替代原生原料;在设计时采用环境理念,减少产品的包装、提高产品的耐用性;减少一次性产品的生产。
2、在商业销售、公共机构、消费者层面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公共机构在采购商品时尽量采用批量购买的方式;在公共机构开展节约用纸活动;减少一次性产品(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销售和购买。
废物的回收利用
目前,加拿大促进各类废物回收利用的方式如下:
强制生产者责任制:根据法律或法规的规定,生产商、品牌拥有者、初始进口商应当为产品产生的废物进行回收利用提供资金,并且担负回收利用的运营工作。
自愿生产者责任制:生产商、品牌拥有者、初始进口商以自发的形式组织起来,以省、地区或全国为执行单位,对结束使用寿命的产品进行收集和回收利用。政府不会对此类项目进行规制,也不会参与到其运营工作中去。
共同责任制:由政府管理回收利用项目,但生产商要承担部分的资金成本,有时还有担负一部分的管理责任。此类项目通常用于包装和印刷品的回收利用,形式为市政当局提供收运和回收利用服务,而生产商则是资金的主要提供者(一般来说,生产商都会成立行业组织来对资金进行管理)。
产品责任制:在此制度中,生产商、品牌所有者、首要进口商既不会直接提供资金,也不会直接参与管理工作。此类项目的资金来源为消费者或纳税人,由政府机构或其他接受委托的管理机构进行运营。项目既可能是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强制实施的,也可能是自愿实施的,而生产商则有可能在其中扮演顾问的角色。
加拿大正在转变国内的废物回收利用管理方式,从政府负责一切工作的产品责任制,向由生产商负责运营和提供资金的生产商责任制转变。
根据加拿大“生产商责任制全国行动计划”的规定,各省和地区在制定和实施生产商责任制计划时,应当按时间先后顺序分成两个执行阶段,即第一时期和第二时期。
第一时期涉及到的产品如下:
包装
印刷品
含汞灯具
其他含汞产品
电子元件及设备
家庭有害废物和特殊废物
汽车产品
第二时期涉及到的产品为:
建筑垃圾
家具
织物与地毯
家用电器
皮尔区的一体化废物管理设施
能量回收:焚烧发电
在加拿大废物管理体系中,能量回收指以电能、热能、蒸气等形式从废物中回收能量的过程。能量回收的方式包括热处理(焚烧)、气化、热解;厌氧消化在一些省份属于能量回收手段,在另一些省份则属于回收利用。
加拿大目前有5座大型的能量回收设施,用于处理混合收运的城市固废;此外,在安大略省,还有4座大型设施获得了建设许可。
不列颠哥伦比亚和安大略分别拥有一座大型厌氧消化设施;此外,不列颠哥伦比亚、阿尔伯塔、安大略、魁北克等省计划新建大型厌氧消化设施。
加拿大正在运行的五座大型能量回收设施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本拿比废物焚烧厂
废物处置:填埋与焚烧(无能量回收)
加拿大最常用的废物处置方法为填埋。在完成废物分流(回收利用和堆肥)及能量回收后,剩余的废物中有大约97%(大约2411.1万吨)接受填埋处置。加拿大全国目前有将近2000座填埋场可以接受城市固废。在过去的10~20年中,大部分省份都在进行填埋场区域化工作:关停小型的、过时的、没有防渗层的填埋场,修建有防渗层的大型填埋场,在满足环境标准的同时,减少填埋场数量。
焚烧(没有能量回收)也是一种处置剩余废物的方法,但处置量远低于填埋。目前加拿大全国只在魁北克还有一座此类大型焚烧设施(处置量大于每天25吨)。阿尔伯塔省有66座小型(或移动)焚烧设施,用来处置城市固废和少量的有害废物。在纽芬兰的边远地区有6座小型移动废弃木材焚烧炉。
各省份通常都有针对填埋场气体回收的指导方针。努纳武特地区和西北地区由于基岩坚硬,通常将剩余废物露天堆放,因此没有此类指导方针。填埋厂气体的利用方式包括:供热、发电、化工原料、净化后作为天然气;此外,也可以将气体直接点燃作为处置手段。目前,加拿大全国只有3.5%的填埋场有气体控制措施。
加拿大全国各地区填埋场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