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答记者问
2012-02-23
为进一步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缓解我国近海地区和海岛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紧缺状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详细了解《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
(一)问:什么是海水淡化,海水淡化水的主要用途有哪些?
答:海水淡化是从海水中提取淡水,并将海水淡化产生的浓海水用于制盐及提取钾、溴、镁等元素。海水淡化水可以用于生产、生活和生态等多方面,目前主要用于工业和生活领域。工业上主要用于锅炉补充水和生产工艺用水,如: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有较大规模的应用;在生活领域,主要用于沿海地区和海岛的饮用水等,作为市政供水的重要补充。
(二)问:我国海水淡化的发展现状如何?
答:我国于上世纪50年代开展海水淡化研发,在“十一五”期间进行工程示范,海水淡化产业得到快速发展。2005年,我国发布了《海水利用专项规划》,海水淡化得到较快发展。2011年底,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66万立方米/日,是2005年5万立方米/日的13倍以上。经过多年科技攻关和工程示范,我国在反渗透、低温多效等主流海水淡化技术方面均取得重大突破。目前已掌握万吨级海水淡化装置成套制造技术,建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单套1.25万立方米/日低温多效和1万立方米/日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但总体看,目前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水淡化关键技术和设备还比较少,成套装置及部件制造能力较弱,应用规模小,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还不平衡,但已具备全面快速发展的条件和基础。
(三)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国水资源状况和发展海水淡化的意义是什么?
答:我国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约2100 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目前全国城市中有约三分之二缺水,约四分之一严重缺水,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水资源短缺形势将更加严峻。
海水淡化是缓解水资源短缺形势的重要措施之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目前,海水淡化解决了全球2亿多人的饮水问题,海水淡化水已成为海湾国家的重要水源之一。
(四)问:我国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总体思路和海水淡化的战略定位是什么?
答:发展海水淡化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海水淡化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统筹规划、依靠科技、集聚发展、强化试点、完善政策、健全标准、加强监管,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为保障国家水资源安全作出贡献。
海水淡化的战略定位是:海水淡化是水资源重要补充和战略储备。海水淡化是水资源开源增量之举,也是应对水资源危机、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特别是极端条件下,提高供水安全的重大战略举措。
问: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到2015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220-260万立方米/日,对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沿海缺水地区新增工业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水淡化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研发和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五)问: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答:一是加强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提高海水淡化关键设备、成套装置研制能力和技术集成水平;二是强化系统集成,提高海水淡化产业的设计、制造、建设及应用等工程技术水平;三是培育海水淡化产业基地,促进海水淡化研究设计、装备制造和工程应用等要素在区域上集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和工程设计建设企业;四是组建海水淡化产业联盟,使分散的各类资源和能力形成合力参与市场竞争,形成完善的产业链;五是实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带动产业发展,积累运营管理经验;六是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工业园区、海岛,鼓励沿海地区优先使用海水淡化水;七是推动使用海水淡化水,在满足各相关指标要求、确保人体健康的前提下,允许海水淡化水依法进入市政供水系统;八是完善海水淡化标准体系,引导和规范产业发展。
(六)问:发展海水淡化产业有哪些重要措施?
答:一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投入力度;二是实施金融和价格支持政策,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加快发展;三是完善法规体系,明确海水淡化的战略定位,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安全供给和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引导和规范;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供水安全;五是强化宣传培训,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海水淡化的重大意义。发展海水淡化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能源局、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海水淡化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综合发挥各相关部门作用共同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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