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 | 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
2019-09-12 11:25:12
小沐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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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制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本技术规程,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省份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5省(区、市)依据国务院认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结果,开展勘界定标;其他省份请在国务院批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后,启动勘界定标。按照《若干意见》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应于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徐延达、彭慧芳
电话:(010)66556337、66556308
联系人: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康君录
电话:(010)66558570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