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新《危废名录》||豁免范围扩大,废酸废碱合规就不按危废,“点对点”利用也豁免
2019-09-12 11:23:16
小沐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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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10月10日前反馈我部。
联 系 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刘宏博、张龙
电 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hwmd@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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